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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26章可我还就是不懂法 (第2/2页)
意思,也就是说法律必须维护公共秩序和良好的风俗。”顿了一下,张宾凯接着说道:“在很多人看来,似乎财产只要是自己的,自己随便可以支配,其实不是这么简单。具体到你说的这个案例,公序良俗原则的体现就是,不能剥夺没有经济来源子女的财产继承权。你的这个朋友现在上大学,正是没有经济来源的群体,所以她父亲在订立遗嘱的时候不能剥夺她的财产继承权。此其一,其二,你朋友母亲逝世时把其名下股份遗赠你的朋友,你朋友的父亲只是暂时托管这些股份,但对这些股份并没有支配权。这也就是说,你朋友的父亲在订立遗嘱的时候,无权让你的朋友把股份转让其他人。” ??“明白了。”曹越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:“也就是说,这份遗嘱即便是真的,拿到法院去打官司,也很可能被推翻。” ??“没错,而且这份遗嘱问题很大……”摇了摇头,张宾凯缓缓说道:“这份遗嘱虽然是律师代书,并且有两个见证人在场,表面看起来符合法律规定。但见证人是需要符合一定条件的,必须跟遗嘱涉及到的所有人员没有任何经济往来。司机老高是你朋友父亲雇佣的,根本不符合这个要件,没资格做见证人。也就是说,从法律上推翻这份遗嘱没有任何问题,退一万步来说,就算这份遗嘱没有问题,现在也不能马上执行,因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在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。既然你朋友父亲目前还在世,在医学上并没有宣判死亡,那么遗嘱就不能生效。” ??“明白了。”曹越恍然大悟:“也就是说根本不用把这份遗嘱当回事。” ??“从专业角度看,这份遗嘱处处漏洞,也只能忽悠一下不懂法的人。更重要的是,我个人认为遗嘱是假的……”冷冷一笑,张宾凯缓缓说道:“既然遗嘱是律师代书的,律师按说应该提醒当事人这份遗嘱有问题。如果连这些问题都没有觉察到,这个律师当得实在是太不合格了。所以我就有了一个推测,你朋友的继母和继母之子明知道遗嘱有问题,但没有其他办法解决这些漏洞,就只有应付一下。就如说见证人这事儿,估计也是找不到其他人愿意做见证,就只能把那个老高拉上来凑数。在这种情况下,这位继母及其子肯定会强迫你的朋友签署一系列法律文件,把财产尽快转移到他们的名下,只要你朋友签了字,将来就算能证明遗嘱有问题,财产的事儿也是既成事实了。” ??“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?” ??“第一是必须保证你朋友父亲的安全,他这样长时间昏迷很可能是被人给下药了,必须让他脱离现在的环境获得更妥善的照顾;第二是必须保证你朋友本人的安全,如果对方真的是给下药了,很有可能会一不做二不休,干脆对你朋友本人同样下手;第三就是要暗中搜集证据,只要有了证据,收拾他们很容易。”看了一下时间,张宾凯告诉曹越:“我手头还有事,先不说了,总之让你朋友放安心。今天晚上五点,我去你们学校正门找你,咱们两个见面详谈。” ??曹越立即问了一句:“你要干预这事儿?”